“房产税”早已连续8年成为房地产年度关键热词。
作为中国楼市新政的“保留大招”,无论是专家学者还是普通买房人,对其的关注热度始终都高居不下。
归根到底是两层面根本原因:一方面,应对居高不下甚至是逐年仍然不断上涨的房价,亿万民众只能寄希望于房产税出台彻底将高房价“打趴下”;另一方面,房产税是住房持有环节征税,开征就意味着多套房者要背负沉重负担。结合央行最新报告显示,我国当前时期城镇居民住房拥有率高达96%,这意味着房产税如果全面开征,所有人都可能逃脱不掉“被征税”的命运。
房产税要不要开征早已没有悬念了。
财政部高层早在3年前谈及房产税时就明确表示,未来要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的原则,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实施。财政部一锤定音,一切“反对房地产税征收”的杂音都顿时被消除了。
未来房地产税征收是必然,只是唯一不能确定的是何时才能出台?
以往10年间,隔三差五总会有关于“房产税即将开征”的消息爆出,但始终是“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
截止到前一天,全国各地仍然只有重庆和上海两座城市在小范围试点房产税征收。不过,房地产税似乎成为了一个“恫吓”炒房者的重要武器——每一次楼市热度上来之后,媒体总是喜欢引用房地产税来给过热的楼市降降温。事实证明效果也非常不错:每一次“房产税即将开征”的消息传出,楼市就会引发“恐慌性抛售”,随之而来的就是显而易见的降温。
汇总来说,房产税“未出台先震慑”的作用早已达到了。
央媒发文,房产税真要来了?
2020年11月28日,应对部分一二线热点城市出现的楼市“打新热”,尤其是深圳、杭州屡屡爆出限价楼盘出现“打新套利”、“代持炒房”,千万豪宅因为“买到即赚500万”而引发的“万人抢房”热潮,央媒新华社发表了一篇文章,题目叫《抑制楼市“打新热”需要“硬核”举措》,其中明确建议应该尽快征收房地产税来抑制楼市“打新热”——除了增加供给、新房限价之外,楼市新政还有很多事要做,比如更多地关注住房流向,加强对持有环节的调控,让税收杠杆发挥更大作用。创建科学合理的房地产税制度,通过市场化手段抑制投资投机行为,或许能收釜底抽薪之效。
一下子,有关“房地产税真要来了”的消息满天飞。只不过后来的事实证明,这又是一场子虚乌有的凭空捏造:深圳未颁布房产税,全国其它城市也没有颁布的意思——深圳税务局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进行了辟谣:该消息纯属谣言,请广大市民勿信谣传谣。
央媒新华社尽管发文赞同热点城市以颁布房地产税的方式来打击投资炒作,平抑楼市火热,但提议终归是提议,不代表最终的结果。因此再一次,“房产税要来了”又成了某些媒体的自我揣测,这个言论压根不切实际。
只不过,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院长贾康却发表文章称,“深圳开征房地产税”的传闻,倒是确实最值得有关决策和管理部门,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加以考虑,变为实招。意思就是,这个提议值得有关部门考虑,换言之可以把开征房地产税提上日程。
房产税开征尽管无明确时间表,但是业内普遍认为“十四五”期间房产税颁布概率大。
独立经济学家马光远直言不讳道,“我认为,‘十四五’期间,可能是颁布房地产税最好的时机,这个时机一旦错过,未来恐怕很难找到颁布的时间窗口。”他给出了四大依据:1、国家规划建议稿中谈及了健全地方税、直接税体系,这其中肯定包括房地产税;2、未来土地财政很难延续下去,而颁布房地产税可为地方财政收入补充重要来源;3、随着房地产相关信息的健全,对于家庭的“第三套住房”征收房产税的基础条件已经成熟;4、贯彻“房住不炒”基本原则,房产税是重要手段之一,特别是民意上已经得到广泛支持。
除此之外,大家还普遍关心未来房产税将以何种方式开征。比如征税对象、税基设立等。事实上,此前也有多位专家发表过个人看法。
被称为是“中国房地产之父”的孟晓苏认为,房产税征收应该分为三个步骤:1、向全部城镇住房征收房产税;2、见到房就征收,见到证就退,这里所说的证就是房产证,这是一个征税的凭据;3、从小产权房开始征收房产税,而且税率还可以高一点。理由是小产权房的价格比较便宜,而且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
据城市经济观察报道,12月中旬,黄奇帆也提供了自己对于开征房产税的看法,他直言,降房价最好的办法,是收税,收房地产税,收有多套房子的人的税。中国有几十套房、几百套房的人大有人在。但他同时强调,起征点和免征面积一定要把握好。房产税开征一定程度上能遏制投机炒作,根据经济学规律,大体房产税征税超过了3%这个数,就没有人炒房了。因为炒房的资金成本大致在6%左右,物业费大致每年1%左右,加上房产税,1年就是10%左右的持有成本。这么高的持有成本下,未来7年即使房价翻倍,也没有利润空间。
至关重要信号:财政部确定,未来统统“这样”征收
殊不知最重要的信号来自于财政部。今年11月中旬,财政部部长刘昆撰写了《建立现代财税体制》文章,详解“十四五”时期财税改革任务。其中在谈及进一步完善现代税收制度时提到未来房产税统统“这样”征收——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对工商业房地产和个人住房按照评估值征收房地产税。
怎样看待“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这12字方针?第一、在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下,房地产税立法先行是普遍共识;第二、由中央授权地方,毕竟房产税是地方税种。这种政策施行的方式类似于美国,各州根据情况制定开征时间和税率等;3、不可能一刀切全部征收,未来要因城而异,最可能的是采取先城市后乡镇、先市民后农民、先企业后个人策略逐步实施。
关于亿万国人最关心的征税方式,财政部也有明确透露:对工商业房地产和个人住房按照评估值征收房地产税。
含意很明确,征税不按房屋购买时的原价,而是按照市场评估值。这显然是考虑到了未来房价上下浮动的情况,如果按照购买原价,其结果肯定是大相径庭。要知道,很多早买房的人,购房成本是极低的,10年前北京买一套房子花费不过百万,现在很多六环外的房子总价都要五六百万了。所以按照每年的市场评估值来征税是最合理的方式。
尽管没明确提及税率,但是通过黄奇帆透露的信息看来,大家认为未来房产税的税率可能也是浮动的,0.5%-3%这个区间是非常有可能的。按照2%税率计算,1000万的房子,1年就要征上来20万的税款,住房持有成本的压力还是不小的,事实上炒房客最忌惮的也是这一点。
来源丨楼市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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