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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新疆电网电价 充分释放电改红利

作者:楼市网房大王 2020-12-15 16:10:30 来源:新疆网

依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安排,经自冶区人民政府同意,近日,自冶区发展改革委印发《自冶区发展改革委关于新疆电网电价调整有关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通知》明确,新疆电网输配电价依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定2020-2022年省级电网输配电价的通知》规定执行。

降低新疆电网电价 充分释放电改红利(图1)

与此同时,新疆电网大工业目录销售电价统一调整为:电度电价1-10千伏0.378元/千瓦时,35千伏0.356元/千瓦时,110千伏0.336元/千瓦时,220千伏及以上0.310元/千瓦时;基本电费按最大需量或变压器容量计费,分别为33元/千瓦·月、26元/千伏安·月。峰谷分时电价相应调整。取消铁合金、电解烧碱等高耗能电价分类。价格调整后,大工业目录销售电价平均减少7.33%(这其中,南疆平均降幅高达20%以上)。

《通知》还明确了市场化专项交易电采暖到户电价,这其中:分散式电采暖0.22元/千瓦时,集中式电采暖平段0.24元/千瓦时、谷段0.165元/千瓦时。

整体看,上述价格调整工作实施后,减少了企业用电成本,预估每年可减少全疆大工业企业用电成本13亿元以上。与此同时基本实现了自治区同网同价的改革目标,有益于促进绿色发展和各地公平用电,有益于全疆共享改革成果,增加老百姓和企业的获得感,有益于建立公平、公正的电价管理机制,更进一步优化自冶区电价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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