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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开启不动产登记业务“跨省通办”

作者:wuhaodong 2021-07-28 18:18:03 来源:乌鲁木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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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不出户、人不出城,即可办理自己在另一座城市乃至另一个省(区、市)所拥有的不动产房产部分有关业务。

7月27日,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获悉,目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本级和所有县(市、区)已完成3项业务“跨地区通办”技术层面对接和全流程业务测试工作,正式上线运行,实现商品房预售和抵押涉及的不动产房产预告登记、登记资料查询、抵押登记3项业务“跨地区通办”。

“跨地区通办”后,可通过各种终端,外地(申请人所在地)申请不动产权业务,在外地以“不见面、零奔波”的方式完成不动产权业务办理,打通城际、省际不动产权业务链条和数据共享堵点,通过外地申请、网上流转、属地(不动产房产所在地)办理、网上支付、电子证照应用等方式实现。

“跨地区通办打通了堵点,切实解决了外地办事‘多地跑’‘折返跑’、纸质材料重复提交申请等问题,也减少了企业和群众办事成本。”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兴广说。

不动产权“跨地区通办”,是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政务服务能力的重要途径。今年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从群众最期盼的问题入手,将不动产权3项业务“跨地区通办”工作纳入不动产权领域“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事项,依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确定统一认证登录、互联网提交申请资料、信息共享核验、统一网上缴费、颁发电子证书的全流程网上申请模式。

不动产房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草等定着物。不动产权,是指不动产权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房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律规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房产登记簿的行为。

下一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资源厅将深入推进信息共享集成,全面推广使用电子证照及电子类材料,并持续优化完善网上行政服务中心,有序将新建商品房、二手房转移登记及其他业务纳入不动产权“跨地区通办”范围,逐步实现全业务跨地区通办、就近能办、外地可办,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便捷、高效的不动产权服务环境。

解读

3项业务“跨省通办”有四大特色

27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兴广就不动产权3项业务“跨省通办”中的四大特色予以解读。

特色1

全天在线,随时办

自治区不动产权网上行政服务中心以互联网为媒介,涵盖申请办理预约、业务办理、申请进度查询、线上缴费、电子证照等众多功能模块的自助服务,打破时间、空间的限制,全过程网上完成不动产权业务全过程。企业和人民群众可随时、随心、随需办理不动产权业务。

特色2

实名认证,安全办

通过实名认证和识别技术,确保操作人的真实身份;自动校对数据免干预。申请者通过网上大厅线上申请办理业务后,服务平台将利用不动产权系统数据库,自动提取办事企业、人民群众的对应信息和资料,全过程不需要人工控制。

特色3

效率提升,随处办

在各地不动产数据支撑根本上,网上行政服务中心集合多功能模块的自助办理,仅需“注册账号、申请办理上传、身份核验、网上缴费、生成证照”5个步骤,即可完成网上申请,足不出户就可网上办理登记业务,解决办事企业和人民群众“亲自跑、往返跑、异地跑”等问题,节约办事成本。

特色4

功能融合,集成办

通过升级改造,自治区不动产权网上行政服务中心集成网上交纳登记费、在线验证权证真伪等业务功能,基本上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互通,企业和人民群众只需“一键申请办理”,即可生成电子证照、查询证书证明真伪,可作为当事人办理其他业务的正规有效材料。(本报全媒体记者江斌伟)

指南

如何申请“跨省通办”不动产权3项业务

不动产权3项业务“跨省通办”正式上线后,大家该如何申请办理业务呢?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局长邓东升以抵押权登记为例介绍,办事人民群众搜索“新疆政务服务网”,选择“跨省通办”专区里的“抵押权登记”办事事项,登录并认证后选择立即办理,录入抵押权人、抵押人身份信息、抵押合同相关内容,同时将纸质材料扫描或拍照后上传至网上大厅,网上大厅在后台自动对相关信息进行校验。

校验通过后,推送至不动产所在地登记机构,完成后续审核、登簿工作。

最后,申请者通过申请进度查询,查看办事进度并完成在线缴费、发放电子证照。

此外,在提高人民群众知晓率方面,自治区自然资源厅针对具体操作流程,统一制作宣传单、短视频、公益短信等进行广泛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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