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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作者:wuhaodong 2021-07-06 10:17:44 来源:乌鲁木齐晚报

7月2日起,乌鲁木齐市实行2021年度个人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基数,月存缴额上限为5834元,较上年提升1550元,月存缴额下限为170元,较上年提升8元。

7月5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个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2021年度个人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基数调整工作从7月2日起执行,7月31日结束。2021年度职工本人和单位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5%-12%(取整数值),单位可在比例范围内,自主确定个人住房公积金具体缴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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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住房公积金月存缴额由两部分构成:单位月存缴额与个人月存缴额,两部分存缴额均入职工个人住房个人公积金。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月工资基数上限为24306元,按职工本人和单位各12%的缴存比例计算,月存缴额上限为5834元,较上年提升1550元。其中,个人月存缴额为2917元,单位月存缴额为2917元。

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月工资基数下限为1700元,按职工本人和单位各5%的缴存比例计算,月存缴额下限为170元,较上年提升8元,其中,个人月存缴额85元,单位月存缴额85元。

提高个人缴费基数,相同缴存比例,存缴额就会提高,对于贷款职工来说,可减轻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月供压力。

以单位职工王某为例,现在个人住房公积金月存缴额为2614元,贷款金额50万元,贷款年限20年,月供2836元。如果他的公积金月存缴额调高到2900元,每月公积金能完全冲抵贷款月供。

缴纳个人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查询个人住房个人公积金、个人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等信息。登录新疆个人住房公积金网站乌鲁木齐市页面进行查询;也可拨打新疆12329个人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进行查询;或下载并登录“手机公积金”APP软件,点击下方菜单栏的“账户查询”-“公积金业务流程明细”一栏,即可显示余额及利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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