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兵团人社局召开兵团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新闻通气会。本次调整养老金的范围为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职工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调整时间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兵团有72.4万退休人员受益。
据兵团人社局养老保险处处长王霞介绍,今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继续统一实行“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三结合”调整办法,充分体现了基本养老金调整政策的公平性,定额调整为每人每月增发60元。挂钩调整指增加的养老金与个人缴费年限、养老金水平双挂钩,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按缴费年限调整,缴费年限15年以内,每年按1元增加;缴费年限16年至30年的,每年按2元增加;缴费年限超过30年的,从第31年起,每年按4元增加;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统一增加15元。
按基本养老金水平调整。按本人2020年12月份按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每月增加1.5%。
适当倾斜体现重点关怀,主要是对7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的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照顾。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至74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10元;年满75周岁至79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发2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发40元。对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适当提高调整水平。二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发10元;三、四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发20元;五、六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发40元。企业退休人员中原军队转业干部基本养老金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月水平达不到2021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按平均水平计发。按照兵团统一部署和要求,调整增加的养老金将于2021年7月1日前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