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土地市场的评估行为,确保公开透明,我局决定委托土地评估机构对拟出让土地进行地价评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估机构资格条件: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审查备案的土地评估机构。
二、时间、地点:2021年6月8日12时00分,在市自然资源局二楼对拟出让土地进行地价评估,逾期未到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评估资格。
三、工作要求:参与评估的机构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及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出具的备案函方能参加。
四、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碱泉街一号
联系电话:0991-8878313
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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