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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实施小微企业免收不动产登记费

作者:房小雪 2021-03-15 13:40:53 来源:乌鲁木齐晚报

3月11日起,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中心实施小微企业免收不动产登记费书面承诺制。

这标志着,将来我市小微企业作出书面承诺后,不动产登记机构即免收相应的不动产登记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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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更进一步落实好小微企业免收不动产登记费的优惠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关于更进一步做好免收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工作的通知》要求,在乌鲁木齐市范围内实施小微企业免收不动产登记费书面承诺制。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将来,只要是符合小微企业标准的企业,在申请登记时按照《小微企业免缴不动产登记费承诺书》,作出自身符合条件的书面承诺后,不动产登记机构即免收相应的不动产登记费(含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的工本费)。仅仅是办理住宅可以省80元,商业则省550元。

对于个体工商户凭工商营业执照,则直接免收不动产登记费,不需要承诺。

除此之外,对于非小微企业或登记机构已履行告知义务但企业不愿做出书面承诺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依法依规收取不动产登记费。《小微企业免缴不动产登记费承诺书》可在乌鲁木齐市不动产登记在线服务平台、乌鲁木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中进行下载,也可以到乌鲁木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大厅现场领取。

该中心相关负责人提示,做出书面承诺的企业对承诺的真实性负责。企业在告知承诺中的失信行为将纳入信用记录,实施相应失信惩戒措施。因虚假承诺产生其他法律责任的,由虚假承诺企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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