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乌鲁木齐将对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二期范围内具有改造条件的1917户(1836台)小燃煤供热设施,进行绿色能源改造。
2月23日,记者从市燃气与供热保障服务中心了解到,2021年乌鲁木齐将继续优化城市供热能源结构,减少煤炭消耗量,推动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具有改造条件的小燃煤供热设施主要分布在米东区,包括古牧地镇西二渠村、下沙河村、锅底坑村等。
在拆改小燃煤供热设施的同一时间,配套新建室内供暖设备、燃气管网设施。工程预计将在2021年4月底陆续开工,9月20日竣工,10月10日前完成验收,确保设施正常投运按期供暖。到时,计划可减少冬季采暖期燃煤消耗量约20000吨、二氧化硫约300吨、烟尘约200吨。
据了解,因为小燃煤供热设施分布位置较为偏远,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薄弱,改造难度大,乌鲁木齐于1月制定了“煤变气”工作方案,为工程顺利实施打好基础。
数据显示,2017年项目实施到现在,我市已累计拆改小燃煤供热设施6.2万多台,实现减少燃煤消耗量41.53万吨。持续改进了乌鲁木齐大气环境质量,进一步加快乌鲁木齐生态文明建设,科学合理有效改善了小燃煤供热设施低空排放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