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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新规正式生效!乌鲁木齐业主不再白白多交钱!

作者:楼市网房大王 2021-01-26 13:17:06 来源:自媒体

“干啥啥不行,收钱第一名”是很多业主对物业的第一印象,物业费一次都没少交,但是物业服务从来没感受过

这个钱交的着实不划算。不过在2021年开始,这一情况将彻底得到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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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本月起正式执行!

物业服务将有大变化!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开始实施,不仅回应了长久以来业主们的普遍呼声,更为今后与物业相关的矛盾纠纷处置指明了方向。

在今后,我们的物业方面将出现大变化!

民法典明确规定!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民法典》明确规定,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六条【业主合同任意解除权】业主依照法定程序共同决定解聘物业服务人的,可以解除物业服务合同。

决定解聘的,应当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物业服务人,但是合同对通知期限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典条例不少,其中和大家日常生活中最息息相关的是以下三点:

1、如果物业自行断水断电,系违法行为!

在过去,如果拖欠物业费,物业可能会通过断电、断水、断燃气的等手段来催缴物业费。

但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实施后,上述的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如果发生该情况,业主是可以进行维权的。

2、小区内公共区域广告收益归业主共同所有!

不少朋友可能注意到,自家的电梯间常年贴着房产、饮料等多类广告。

这些广告都是开发商付费才能张贴的,但这些广告费基本都进了物业的口袋。

这一次《民法典》明确规定,公共区域广告投放所拿到的广告费用,业主们是有权共享的。

3、如果对于物业不满,可以更换物业公司!

原先物业如果出现问题,大多业主只能“忍气吞声”,毕竟部分业主们都无权更换自家物业或者是更换物业公司非常困难。

而这一次《民法典》对此也有相关规定,如果业主们对自家物业非常不满的话,可以根据相关法定程序更换物业公司,这也给众多物业公司一个警醒,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后期物业管理服务的提高。

02物业费、停车费有新规定!

乌鲁木齐物业将......

其实,除《民法典》规定以外,乌鲁木齐在物业管理方面也做出了众多努力。

1、物业费、小区停车费收取有明确规定!

在2020年,有关部门出台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对于物业费、小区停车费装修押金收取等做了明确的规定。

其中明确,业主大会未召开、业主委员会未选举之前的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住宅小区停车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实行市场调节价,进一步明确了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的界定。

2、业主对物业投诉和报修,需及时办理!

2020年11月4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将规范社区物业管理纳入今年首府实施的重要民生实事。相关政府人员在线接收、转办、处理业主反映的物业投诉、报修等方面诉求,并对超时限的业务进行督办。

正常投诉在取证调查整改后三至五个工作日办结。对于设施设备损害需要紧急维修的投诉,要求2小时限时办结。

目前,乌鲁木齐全面实现了市、区、街道、社区四级共管的物业监管体系。

乌鲁木齐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将对系统不断完善,逐步将部分老旧小区或未及时进行合同备案的物业小区录入投诉平台。并通过发放宣传册、物业群、公众号等形式让业主知晓物业网上投诉平台。

除此之外,如若对于物业不满,也可直接拨打小区所在地住建部门物业举报电话,实名举报相关情况。可以说,新疆在物业治理方面真的做到了尽心、用心和贴心。

0310部门联合发文

新疆物业将有9大利好!

同时在今年一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央政法委等10部门联合发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于新疆物业服务行业的发展也有极大的推动作用。

04有你家么?

物业整改影响重大!

简单来讲,遇到好的物业,不说小区的环境清洁、垃圾倾倒、公共设备维护,就连日常生活中都会有很多让你心情愉悦的贴心小事。

同时对于小区内部公共设施和楼体的维护保养工作也做得较为到位,不仅可以让小区老化速度放缓,也可以从而隐形的实现房产价值的保值升值。

而不好的物业,一方面可能只能维持基本的环境卫生清洁,除此之外,部分不好的物业还可能存在乱收费、不合理涨价、虚假销售、随意让社会人员进出小区等问题。

这种现象的存在,很容易拉低小区档次、降低内部居民生活质量,影响他人对小区的印象,从而影响小区后期易手和未来升值。

这次《民法典》关于物业管理方面的新条文。不仅对物业管理方面有了非常明确的阐述,让业主们有了维权的依据,同时也给部分不好的物业敲醒了警钟。

如果后期还是“毫无长进”,未来不仅可能会接到多次投诉、面临整改等多方面的问题,同时也有可能遭遇被业主换掉的情形。

其次,有了《民法典》作为支撑,无论是业主、物业使用人还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领域遇到问题时,都可以合理寻求有关部门帮助,依法维护自身利益。

可以说是为物业治理工作打开了更大的“门窗”。

最后,将原来的行政条例纳入《民法典》,一定程度上可以看出国家对于物业管理等民生事务的重视,也有利于相关物业从业人员引起关注,从而为后期建立更好的社区环境,维系物业人员与社区居民关系提供更好的帮助。

关于解决物业乱象问题,现在可能仅仅只是一个开头,后面还有一条较为漫长的道路。但这一次《民法典》的出台,为陆续解决这些问题提供了可能,小编也相信后期可以看到更为优质化管理的物业服务。

最后,希望我们的生活与物业都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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